


全国统一服务热线:40000-57-892
电 话:0512-68364119
0512-52574119
传 真:0512-68361191
手 机:18021634119
18151099119
联系人:吴经理
邮 箱:[email protected]
地 址:江苏省常熟市辛庄镇桃园村
移动式消防泡沫推车的使用方法

移动式消防泡沫推车的使用方法:
1、打开泡沫液箱体上的加液盖,用手摇泵或自吸泵把泡沫液灌入箱体内,灌到规定的泡沫液贮量后,盖上加液盖。
2、起火使用时,应按下列顺序操作:
3、把装置移动至合适位置;
4、接好水带:一根接Dg65消火栓和混合器的进口端;另一根接泡沫枪和混合器的出口端;
5、拿起泡沫枪,将水带拉至适宜的长度,打开供水消火栓,供水压力范围为0.4—0.8MPa ;
6、将泡沫枪口对准火源进行喷射灭火;
7、灭火结束后,关闭消火栓。
移动式泡沫灭火推车维护、保养:
1、清洗:每次使用后,应将水带上的泡沫混合液冲洗干净。
2、整理:将干净的水带晒(晾)干后,折叠好放入水带箱内,泡沫枪放在原位上。
3、填充泡沫液:原泡沫箱内剩余的泡沫液可以继续使用,补填同厂家、同牌号的泡沫液至规定的贮量。
移动式泡沫灭火推车注意事项:
1、选用的泡沫液的混合比应与混合器上混合比相符,否则会影响发泡效果,使灭火性能下降。
2、移动该装置时,应先用脚提起车架后端万向轮上的刹车板,需定位固定该装置时,用脚踩下刹车板。
3、该装置不适用于扑救电器火灾,对于醇类、酮类、酯类等极性溶剂火灾,应采用抗溶性泡沫液。
4、若环境温度低于1.7℃,应采用防冻型泡沫液。
5、采用氟蛋白等普通泡沫液时,应在泡沫液保质期内使用,保质期为2年。
6、不同牌号不同生产厂家的泡沫液不得混杂使用,否则会造成泡沫液固化或凝胶现象而使泡沫液失效。